“負重爬坡”的大氣污染治理即將迎來新拐點
過去5年,我國PM2.5濃度的降幅超過30%,超額完成大氣治理任務。尤其在“尾部治理”方面,動作最多、貢獻最大,貢獻位列二、三位的分別是能源結構、產業結構調整。
大氣污染治理“負重爬坡”
多年污染治理成效不容否認
今年3月,時任環保部副部長黃潤秋說,當前大氣污染治理還處在負重爬坡、任重道遠的階段,來不得半點松懈。
7月,生態環境部的記者會上,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院長,中國工程院院士王金南曾解釋過京津冀及周邊到底有多“重”——以京津冀及周邊6省市(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山東、河南)為例,國土面積僅占全國7.2%,消耗了全國33%的煤炭,生產了全國43%的鋼鐵、45%的焦炭、31%的平板玻璃、19%的水泥、60%的原料藥、40%的農藥,原油加工量占全國28%。而機動車的保有量占全國28%。
這些地區產業結構偏重、能源結構偏煤、產業布局偏亂、交通運輸結構不合理……重化產業圍城顯然對當地環境空氣質量產生重要影響。
自2013年以來,各地持續推進火電超低排放改造、“煤改氣、煤改電”、“散亂污”企業整治、燃煤鍋爐和工業企業污染治理,強化機動車排放管控,并在秋冬季采取重污染企業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等措施,減少燃煤使用量,提高工業企業治污效率,推進車油一體清潔化和農村生物質清潔利用,降低燃煤、工業、機動車和居民生活的污染物排放,取得了積極的工作成效。在同樣不利的氣象條件下,今年入秋以來的污染嚴重程度相比過去3年同期降低。
污染等級已經降低,污染癥狀也有所減輕,空氣質量正向好的方向發展,大氣污染治理成效不容否認。只是目前僅靠肉眼感知,無法辨別相鄰兩個污染等級的區別,因此看起來污染似乎沒有減輕。至少降低兩個等級,我們才真正“看到”變化。
我們真正要減的是排放量,
而不是錯峰生產的企業數量
今年9月生態環境部發布的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-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中,將去年的“對高污染和高耗能行業要實施統一的停工限產比例”,改為“各地方根據實際情況實行錯峰生產,不再做硬性要求”。要求也變了,去年要求PM2.5平均強度下降15%,今年只要求同比下降3%。
今年霧霾返城,有媒體提出疑惑:是否減排力度過于寬松?
對此,中國工程院院士、清華大學環境學院院長賀克斌表示,無論采取哪種治理措施,從設計到落實行動之間的距離、折扣越小,效果就越有保障。以目前爭議較大的“錯峰生產”為例,選哪些行業、停哪些企業、錯峰時間多久等,都是經過一番深入研究,而非圖熱鬧。但為何還有人提出質疑?關鍵在于,我們真正要減的是排放量,而不是錯峰生產的企業數量。
賀克斌院士表示,以前就曾發生部分地區把僵尸企業報上來進行“錯峰”的情況,相當于做虛賬。最終結果就是,“天上”不會給你回報。再以天津為例,去年冬季,北京市全市錯峰生產的企業為300多個,今年卻只有100多個。企業數量減少,并不意味著減排力度減弱,而是在總結前期工程的基礎上,錯峰生產越來越有經驗,效率也更高了。
如何進一步挖掘減排潛力?
深層治理在于“動結構”
賀克斌院士表示,過去5年,我國PM2.5濃度的降幅超過30%,超額完成大氣治理任務。尤其在“尾部治理”方面,動作最多、貢獻最大,貢獻位列二、三位的分別是能源結構、產業結構調整。
在此基礎上,尾部治理的剩余減排空間相對有限。例如大型火電廠治理,我認為就基本“畢業”了。它的常規污染物排放已降至世界最低,未來再上什么裝置、再進行大幅減排的意義不大。下一步重點應轉移到非電領域,同樣是用煤大戶,實現非電行業超低排放是潛力所在。
但我們也要看到,非電行業的減排潛力同樣有上限。要繼續實現深層治理,就到了不得不“動結構”的時候,也就是產業、能源、交通及用地結構調整。
大氣污染治理“負重爬坡”
多年污染治理成效不容否認
今年3月,時任環保部副部長黃潤秋說,當前大氣污染治理還處在負重爬坡、任重道遠的階段,來不得半點松懈。
7月,生態環境部的記者會上,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院長,中國工程院院士王金南曾解釋過京津冀及周邊到底有多“重”——以京津冀及周邊6省市(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山東、河南)為例,國土面積僅占全國7.2%,消耗了全國33%的煤炭,生產了全國43%的鋼鐵、45%的焦炭、31%的平板玻璃、19%的水泥、60%的原料藥、40%的農藥,原油加工量占全國28%。而機動車的保有量占全國28%。
這些地區產業結構偏重、能源結構偏煤、產業布局偏亂、交通運輸結構不合理……重化產業圍城顯然對當地環境空氣質量產生重要影響。
自2013年以來,各地持續推進火電超低排放改造、“煤改氣、煤改電”、“散亂污”企業整治、燃煤鍋爐和工業企業污染治理,強化機動車排放管控,并在秋冬季采取重污染企業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等措施,減少燃煤使用量,提高工業企業治污效率,推進車油一體清潔化和農村生物質清潔利用,降低燃煤、工業、機動車和居民生活的污染物排放,取得了積極的工作成效。在同樣不利的氣象條件下,今年入秋以來的污染嚴重程度相比過去3年同期降低。
污染等級已經降低,污染癥狀也有所減輕,空氣質量正向好的方向發展,大氣污染治理成效不容否認。只是目前僅靠肉眼感知,無法辨別相鄰兩個污染等級的區別,因此看起來污染似乎沒有減輕。至少降低兩個等級,我們才真正“看到”變化。
我們真正要減的是排放量,
而不是錯峰生產的企業數量
今年9月生態環境部發布的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-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中,將去年的“對高污染和高耗能行業要實施統一的停工限產比例”,改為“各地方根據實際情況實行錯峰生產,不再做硬性要求”。要求也變了,去年要求PM2.5平均強度下降15%,今年只要求同比下降3%。
今年霧霾返城,有媒體提出疑惑:是否減排力度過于寬松?
對此,中國工程院院士、清華大學環境學院院長賀克斌表示,無論采取哪種治理措施,從設計到落實行動之間的距離、折扣越小,效果就越有保障。以目前爭議較大的“錯峰生產”為例,選哪些行業、停哪些企業、錯峰時間多久等,都是經過一番深入研究,而非圖熱鬧。但為何還有人提出質疑?關鍵在于,我們真正要減的是排放量,而不是錯峰生產的企業數量。
賀克斌院士表示,以前就曾發生部分地區把僵尸企業報上來進行“錯峰”的情況,相當于做虛賬。最終結果就是,“天上”不會給你回報。再以天津為例,去年冬季,北京市全市錯峰生產的企業為300多個,今年卻只有100多個。企業數量減少,并不意味著減排力度減弱,而是在總結前期工程的基礎上,錯峰生產越來越有經驗,效率也更高了。
如何進一步挖掘減排潛力?
深層治理在于“動結構”
賀克斌院士表示,過去5年,我國PM2.5濃度的降幅超過30%,超額完成大氣治理任務。尤其在“尾部治理”方面,動作最多、貢獻最大,貢獻位列二、三位的分別是能源結構、產業結構調整。
在此基礎上,尾部治理的剩余減排空間相對有限。例如大型火電廠治理,我認為就基本“畢業”了。它的常規污染物排放已降至世界最低,未來再上什么裝置、再進行大幅減排的意義不大。下一步重點應轉移到非電領域,同樣是用煤大戶,實現非電行業超低排放是潛力所在。
但我們也要看到,非電行業的減排潛力同樣有上限。要繼續實現深層治理,就到了不得不“動結構”的時候,也就是產業、能源、交通及用地結構調整。